中共庆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2023年4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定了《市委第六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对于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周期监督,制定《巡察整改周计划》,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