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地震局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2019年8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1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聚焦巡察反馈的4方面27个问题,专题研究讨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扎实整改,至目前,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面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使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了其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明了党组工作纪律,发挥党组在思想引领、组织推动、制度制约、作风保证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了民主决策防控机制,规范了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流程,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市地震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重点,规定了会前积极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实施票决、执行“末位表态”等制度;
二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是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了党组会、局务会记录的责任人和记录规范,对会议记录进行自查整改,确保记录规范,内容翔实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