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庆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6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对市公安局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