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 年/7 月/7 日/第 001 版
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6 月 3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强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时深刻指出,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这一重要论述,既是思想深刻的认识论,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为新征程上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矢志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
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注重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反腐败斗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新时代新征程,面对“ 两个仍然” 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有关反腐败的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要进一步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