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组办发〔2021〕3号
关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镇机关党支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根据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精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会议主题。各党组织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从7月开始,到8月结束。各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制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会议召开的时间、主题、参加人员、工作程序和组织形式,要明确撰写检视分析的材料要求(并提前10天通知与会人员)。各党组织要认真筹备组织生活会相关事宜,于7月16日前将召开会议时间报至党政办。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通过组织学习,强化党员对党史学习教育重大意义的理解,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史的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