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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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集体经济现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的概念

现金是指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财会部门为了准备支付日常零星开支而保管的钞票。

二、现金管理的一般规定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建立建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现行的制度,现金管理一般有以下规定:

1、现金限额的管理规定

我国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根据该单位3-5天的日常现金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由单位根据现金日常零星开支的支用情况提出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单位的库存现金若超过了限额,超过限额部门必须当天存入银行。

2、现金收入的管理规定

单位收入的现金在一般情况下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若当天来不及存入银行的,应于次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即从本单位的收入现金直接支用)。

3、现金支出的管理规定

现金的使用范围是:

①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和各项工资性补贴;

②使用劳动力付给的劳动报酬;

③根据规定经批准的各项奖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有关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现金支出;

⑤开展工作所需的管理费用和其它开支;

⑥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

单位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现金(白条抵库);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①钱账分管制度: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管帐和管钱。

②出纳专管制度:单位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专职或兼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外,不得兼办费用、收入、债务、债权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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