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之九: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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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之九: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办、国办、中纪委等部委先后出台了30多项廉政新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省市县也相继出台了办法、规定。各地都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为更好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笔者全面梳理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型,每个类型均从表现形式、有关规定、释义及案例进行解读,让监督执纪者明白,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逾矩。

1、表现形式:

一是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二是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三是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等形式。

2、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及其他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具体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限、原则和程序。

3、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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