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DOCX 31.8 KB 1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08
— 内容预览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12个方面、151条)

八项规定

12个方面

专题一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专题二 违规吃喝

专题三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专题四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专题五 违规旅游

专题六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专题七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

专题八 违规接待

专题九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专题十 不担当不作为

专题十一 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专题十二 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专题一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党员干部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背道而驰,败坏党风,带坏社风民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系统解释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的特点、与行贿受贿的界限、违纪违法条款等,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对照。

正面清单

(一)礼品登记制度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2.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3.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4.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二)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的礼品

5.对来访的外宾,不主动赠送礼物。外宾向我方赠送礼物的,可以适当回赠礼物。

6.必须贯彻节约、从简的原则。礼物应当以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7.对外赠送礼物或者回赠礼物,必须经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 以上为内容试读,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全文并下载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首页预览

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即可下载全文

开通会员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