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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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顺应老年人身心特点和情感需求,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和便利化的必要措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8亿,占总人口的19.8%,高龄化、失能化、独居空巢化特征日益明显,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更加突出。

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并将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体推进。

一是服务对象优先“兜底”,让特殊困难老年人暖心。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聚焦兜底保障,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政府补贴的改造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着力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

二是改造内容突出“精准”,让老年人家庭安心。聚焦老年人所需所盼,坚持需求导向,充分考虑城乡老年人需求和生活条件差异,在城市主要聚焦防滑处理、房门拓宽、安装扶手等,在农村主要开展高差处理、平整硬化、辅具配置等。

三是任务落实过程形成“闭环”,让老年人家庭放心。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突出抓好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支持地方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增加“家庭适老化改造模块”,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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