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吕发〔2019〕14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村名单的通知》(吕美乡宜村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决定2021—2022年再规划建设10个示范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孝义实际,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红色文化、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将美丽宜居示范村打造成为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综合考虑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服务设施配套为主攻方向,通过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引领全市村庄建设提质升级,实现“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目标。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完善示范村实用性规划和建设方案,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确定村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方向、乡村建设风貌、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和标准,针对示范村的热点、重点和突出问题,准确提出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项目,分批有序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农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实际,突出建设重点,挖掘文化内涵,保护与活化传统村落、古老院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展现地域特色和乡土风味。
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