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在县纪委机关党支部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主题,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官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更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彰显担当作为。下面,我从“学、思、践、悟”四个方面,与大家分享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丰富内涵。
通过深入学习,我有三点深刻感悟:
一是正确政绩观的“魂”在于对党忠诚。政绩观说到底是从政观、事业观,首先要回答好“为谁干事、为谁用权”这个根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把对党忠诚体现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成效上。
二是正确政绩观的“根”在于人民至上。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的政绩就体现在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