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员
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适应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突出能力、人岗匹配。
(三)破除壁垒,鼓励流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竞争上岗具体事宜。
三、竞聘范围
(一)竞聘岗位。
公司一般管理人员。
(二)参加竞聘人员范围。
系统内在岗职工。
四、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公司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能胜任所竞争岗位工作。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四)新进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条件。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至年月日。
(六)有下列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1.正在被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没有定性结论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五、竞争上岗程序
(一)公布岗位。
公司公布编制、岗位、定员,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详见《公司改革方案》。
(二)宣传动员。
组织学习政策、文件,调动员工参与竞聘的积极性,保证工作平稳进行。
(三)竞聘上岗
1.组织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月日前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盖章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布。
.竞聘上岗。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岗位进行业务考试,考试结束后进行竞聘演讲。考试内容根据各岗位业务内容确定;竞聘演讲
一是竞聘者阐述自身优势,提出今后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是评委提问,评委由市公司竞聘小组成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