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推行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一、实施对象
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社区组织成员。
二、主要内容
小微权力清单
1.社区重大事务议事决策;
2.社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
3.发展党员工作;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5.征兵工作;
6.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监会印章管理;
7.特殊现金支付;
8.社区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
9.社区财产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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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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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救助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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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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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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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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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申报。
责任清单
1.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
2.社区党员管理,后备干部推荐与培养;
3.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落实与管理,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
4.财务开支管理;
5.卫健工作管理;
6.秸秆禁烧等环保工作监督、管理;
7.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
8.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平安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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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常态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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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巡河环保督查交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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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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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层党建基本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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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利民代办服务。
负面清单
1.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公开发表丑化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2.不得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社区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或阳奉阴违、敷衍应付;
3.违规发展党员;
4.不得接受与社区利益相关人员的礼金、礼品、礼卡、吃饭宴请、娱乐消费等;
5.不得在社会救助申请、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和党员发展等事项中弄虚作假、挪用侵占、优亲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