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本报记者 刘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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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 年/4 月/16 日/第 005 版纪法周刊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本报记者 刘一霖

 

特邀嘉宾

朴强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郭莹 天津市北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田锐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对于共产党人来说,要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这些突出表现可能违反哪些纪法规定?如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识别、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新时代新征程,共产党人应当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

朴强: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

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要回答好“ 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都办在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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