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推进我县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步伐,县委、县政府遵照国务院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求,在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为确保组建工作稳步实施,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意见》(XXX发〔20XX〕XX号)、《X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XX政发〔X〕XX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XXX发〔XXX〕XX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法规政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对全县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开展全面清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契机,以国家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为指针,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信用联社产权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加快组建XXX农商行进程,采取市场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全面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净化诚信环境,维护金融资金安全,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加速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县总目标:全面完成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清收任务;全面完成全县行政事业、集体、企业单位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清收任务;全面完成全县整个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清收任务。
(二)乡镇清收任务:清收范围为镇乡办场所辖地农信社网点,清收目标任务原则上以隶属农信社网点分配为准,完成所辖信用社网点的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具体见清收目标任务分配表)。
(三)县直单位任务:清收范围为本单位贷款、国家公职人员贷款、垂直管理的下属单位贷款和私借公用贷款。清收任务为本单位(部门)上述不良贷款的XXX%(具体见清收目标任务分配表)。
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