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巡查督查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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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巡查督查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8篇)

第1篇:

 

一、车辆报废后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车辆管理单位(综合服务中心)立即停用报废车辆,并做封存处理,杜绝报废车辆上路现象。

 

2、根据集团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电冶公司车辆报废流程及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预防讲座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减少不安全事件发生。

 

2、加强生产现场及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每周三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专项检查,强化安全考核(发现违反规定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并对所在单位进行月度安全考核)。

 

3、修订完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及时统计记录、弄虚作假者,进行月度考核。

 

4、建立安全微信群,发布每日安全检查情况及设备设施消缺情况等,实现对生产现场全过程监督和指导,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2篇:审计报告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审计报告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为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财政收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认真分析,明确如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预决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问题

 

对于预算编制按功能分类未编列到项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细化,编列到项,达到预决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对于预算单位预决算户数差异问题,今后要认真核对找出原因,除机构撤并原因外要保持户数一致。加强对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的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各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要符合规定,做到精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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