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在今年2月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强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不会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在党的鼓励、支持、引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
从历史沿革看,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一以贯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可以看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