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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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

高基瑶族乡权责清单

说明

高基瑶族乡成立于1984年10月13日,位于三江侗族自治县东南部,东连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南邻融安县板榄镇,北面和西面与斗江镇、和平乡相邻。全乡下辖8个行政村52个自然屯,总人口7100人,其中瑶族人口占28,全乡土地总面积13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素有“绿色高基”之美誉。瑶族文化底蕴淳厚,风俗独特,主要有罗汉果、毛楠竹、软枝油茶等特色产业。近年来,全乡依托生态资源禀赋打造龙塘原始生态森林区、宇门山泉、水韵山庄、麻元油茶基地、罗汉果基地等五张“山水名片”,先后荣获“自治区生态乡镇、卫生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水韵山庄获评“自治区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称号。

高基瑶族乡按照“五办三中心一队”的模式,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38名。

高基瑶族乡作为民族乡镇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关于试点工作要求,从发展需求和管理实际出发,全面梳理现有权责事项,并按照“一乡一策”着力编制基本权责清单、配合权责清单和收回上级部门的权责事项。基本权责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综合政务等共10个类别135项;配合权责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社会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共10个领域146项;收回上级部门的权责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考核评比、整治整改等共4个板块24项。

目录

1.基本权责清单

(1)

2.配合权责清单

(11)

3.收回上级部门的权责事项

(52)

基本权责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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