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更加科学的犯罪治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总量虽然不断增加,但是刑事犯罪结构和犯罪治理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突出的一个变化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占比达85.5%,轻微犯罪成为刑事治理的主要对象。这需要我们立足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地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构建更为科学的犯罪治理体系。
当前,我国的犯罪治理尚有一些突出问题,还难以适应当前的现实变化。
一是刑事罪犯群体过大加大社会治理难度。我国现有的犯罪治理模式对重罪、轻罪并未区分。案件总量的持续攀升给司法机构带来了较为沉重的负担,加剧了“人少案多”的矛盾,也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
二是犯罪治理执法司法亟待形成合力。各执法司法机关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不一,协同治理机制还不完善。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刑事案件羁押率总体仍然较高。
三是犯罪治理配套机制尚需健全完善。行政法治与刑事法治之间既存在立法上的不协调,也存在执法司法上的不衔接,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现象仍然突出;刑事罪犯回归社会仍然面临较多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良法善治目标的实现。针对以上问题,可从以下方面入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