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培训班上的培训讲稿:明职守责知边界,依规监督护民权
同志们: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和国家在农村治理体系中设置的一道重要防线。村务监督委员扮演的,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村级权力的监督者、基层廉洁的捍卫者。今天,借这次培训班的机会,我想围绕“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监督到位”这条主线,与大家做一次系统深入的交流。
一、认清角色定位,明白为何而监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村务监督工作,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是谁、为谁工作、对谁负责,这是开展一切监督工作的逻辑起点。
(一)村务监督委员的法定地位与制度价值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这一规定赋予了村务监督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定地位,也意味着这项工作既是权力,更是责任。
从制度价值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破解村级“一言堂”问题的重要制度工具。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村级治理存在权力过度集中、账目不透明、重大事项决策“走程序”走形式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存在,就是要在村支部领导下,通过有效的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二)村务监督委员的角色边界与独立性要求
有的同志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存在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向的偏差:一种是“越位”,把自己等同于村委会成员,事事插手决策,混淆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边界;另一种是“缺位”,把自己视为摆设,对村务不闻不问,遇到问题绕着走,丧失了监督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