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站、所: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管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型”机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对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干部公认的原则,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法,
按照《XX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三、考核组织设置
成立XX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全面工作。
组 长:潘 燕 王卫忠
副组长:刘建军
成 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军同志兼任,副主任韩岳、张小萍,成员朱学舟、杨轲雯、李宥毅、王凡,负责考核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四、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内容
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按照《XX街道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细则》从六个方面进行考核。主要采取“周汇总、月得分、季通报、年考评”办法,机关干部职工月度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得分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评优树先、干部使用和绩效奖金挂钩。
1、考核办将干部职工每季度考核得分汇总公示后,按照四个季度平均得分作为职工干部年终考核得分。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得分作为干部职工本年度年终考核等次评定的标准。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按得分多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定为年终考核优秀等次,其他均为称职。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2、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得分按照分管办站干部和指导包联干部的平均分计算。年终平均分值低于80分的发80%年终奖,分管办站和包联社区连续3次排名在后三位的在领导办公会上说明情况。
4、一般干部月得分排名后三位的,第一次提出预警,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全干会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