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实施本制度,辨识作业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和源头管理,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和职业危害因素的风险管理。
3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安监总局2014年第13号公告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9号)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GB37/T2971-2017)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个人安全风险防控职责,并督促各部门落实风险管控职责。
4.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推进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的风险评价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单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保证本部门各项风险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4.3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