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某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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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某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和赤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范围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等;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客房数50间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和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五)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床位数50张以下的各类医疗机构、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六)教学场所:床位数10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七)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服装厂、小型生产加工企业;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或者存放总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

 

(九)物资储存场所: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

 

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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