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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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会议事规则

(2篇)

规则1

第一章 总则

 

1、为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经营团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2、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任务,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融资方案及大额资金拨付或调动方案;

 

3、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4、公司所有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

 

5、审议公司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能的制订和重大调整方案;

 

6、审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布置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

 

8、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9、研究确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形式及规则

 

1、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布等工作。

 

2、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临时确定时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会议纪要。

 

3、总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会议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决议。

 

5、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督查,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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