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
教育矫治研讨活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解决当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方法路径,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体系,根据市委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研讨目的
学习贯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座谈会精神,针对“一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只能一放了之,家长管不住、学校管不了、司法机关无法管”等突出问题,通过采取“请进来、凝共识、聚众智、汇群力”的方式,发挥省内外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探讨我市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形成理论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讨主题
研讨会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为主题,设置以下分论题:
(一)公安部门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二)法院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三)检察院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四)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五)教育部门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六)共青团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七)妇联服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矫治。
三、主办单位
本次研讨会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8家单位协办。
四、时间安排
研讨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9月上旬)。
一是发布通知。由市委政法委向参加单位发出召开研讨会的通知。
二是确定重点发言人。协办单位围绕主题和分论题,结合主责主业,分别与各自上一级部门沟通对接,确定本部门、本领域1名知名专家、学者或业务骨干来宁授课。
(二)调研阶段(9月底前)。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贴近实际,组建工作组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形成初步调研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提交研讨发言材料。
(三)召开研讨(9月底或10月上旬)。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