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的通知

DOC 19 KB 2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08
— 内容预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务装备管理,将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建立长效机制,创建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控财务支出。建立财务装备支付报销清单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管控机制,杜绝突击花钱,“三公”经费超标准列支,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防止浪费(责任单位: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二、严控公务用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应急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派车审批,实行同行合并派车,杜绝公务私用。进一步完善公车修理流程,本着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定点维修(责任单位:办公室、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三、严控办公用房。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核定,严禁超标配备办公室,合理调配、高效利用库房等办公用房(责任单位: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四、严控公务接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各业务部门的上级督导、调研、检查及外市来访,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不得超标准接待,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五、严控办公耗材。最大限度利用智慧司法平台转发机关文件,修改文稿尽量在电子媒体上进行,推行无纸化办公;需要印发的,严格控制印发数量(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六、严控会议材料。积极探索推行无纸化会议,利用局旧电脑在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周例会上对材料完成阅读讨论,逐步实现会议材料零打印(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 以上为内容试读,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全文并下载 —

开展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的通知 首页预览

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即可下载全文

开通会员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