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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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

“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动“作风纪律深化年”和“三大行动” 有关要求落实落地,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 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参照《市直机关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周

期(X 年积分周期为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党员全面落 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日常情况进 行标准量化,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 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 80 分,加分不设上 限,减分后分值总分不低于“0”分,次年重新计算。

管理对象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步骤及方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落实具体操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 制度化。

(一)积分登记。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 个人清单(附件 2),详细记录党员个人加分、减分以及一票否 决情况。

(二)积分确认。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 党支部要全面了解核实本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动态记录党 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减分。积分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 和党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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