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四措并举”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党委按照省厅党委的安排部署,在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提升了市域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取得了工作成效。
一、突出政治站位“抓落实”。
一是学习对标到位。省公安厅党委下发《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任务实施方案》《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创新社区警务加强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后,副市长、公安局长董奇峰主持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方案精神,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把党建工作和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务促治理工作目标。
二是工作推动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在十堰调研时关于把“一村(区、企)一警”工作作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重要抓手的指示精神,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一村一辅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6名民警成立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督导推进、APP研发),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落实“一村一辅警”社区警务机制的指导意见》《“一村一辅警”相关问题解答汇编》和《应知应会手册》,通过实体运作、集中办公、分片督导,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组织相关警种研究扫黑除恶、防诈反吸、禁渔禁捕等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思路、工作举措,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经费投入到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加基层社会治理经费保障。目前,市局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已按标准落实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4.5万元/人年,已投入社会视频监控及雪亮工程预算4190余万元、以钱养事(社会购买服务)经费3275万元、监委留置经费973余万元和装备建设预算经费100万元。
二、打造科技主导“新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