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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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为激励全校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XX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创新意识,调动创新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思想创新、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促使工会工作出亮点、出精品,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校工会经研究决定,每年年底在原有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基础上增设工会工作创新奖。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全校各基层工会围绕工会工作重点,在改革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以及开展特色活动等方面所作的创新性工作,均可参加评选。主要包括: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有效增强工会工作吸引力、凝聚力的创新项目;

2、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活动,在工会源头参与的方式、方法和措施上有创新和突破,切实代表好、维护好、保障好教工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创新项目;

3、构建工会大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工会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推动线上线下工作的有机融合,讲好教工故事,发出工会声音,展示工会新形象的创新项目;

4、关心教工职业发展,积极帮助和促进教职员工教学、科研或劳动技能水平的提升,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方面的创新项目;

5、关心青年教工和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其诉求,维护其权益,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的创新性活动。

6、建立完善职工服务体系,在深化困难帮扶、劳动保护、关心教工生活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的创新项目。

7、其他方面的创新项目。

二、评选标准

申报参加创新奖评选的项目应至少开展一年以上,以是否具有开创性、实效性、影响力和推广性等作为标准。具体表现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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