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根据本次学习教育安排,通过刚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再学习,结合近期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我就从政治、为民、实践三个维度,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坚持从政治维度看,以法治为纲筑牢思想根基。
政绩观问题,本质上是政治立场问题。我们创造什么样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归根结底取决于我们的政治站位。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首要前提就是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一方面,要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搞清楚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另一方面,必须深刻认识自身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上肩负的特殊使命和更高要求,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把“两个维护”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从政治高度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检验司法行政成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从为民维度看,以人民为中心瞄定目标方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大的政绩。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摒弃过去“怎么管住”“怎么不出事”的管理思维,转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还能做什么”的服务角度,切实把“法治为民”贯穿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每一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坚持从实践角度看,以实干为要彰显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