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本教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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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教研制度

加强和改进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是促进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全面落实的重要保障。为了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本教研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新课程为导向,改进和加强教研工作,立足学校,建立以解决学校在课程实施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使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推动课程改革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基本目标

1、为了学校——即以改进学校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实践,解决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自身专业化成长中所面临的问题为指向,选择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经常遇到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进行研究。

2、在学校中——学校自身在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学校自己来解决,由学校校长、教师共同来分析探讨,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使学校逐步适应新课程,改变只“等”(等专家指导)、“靠”(靠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现象。

3、基于学校——从本校和教师自身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学校内部的教育智慧,盘活学校内部的资源及适时邀请专家参与,开展各种形式的研究活动,提高教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制度职责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以(校长室、教导处)、教研组、教师组成的三级教研网络。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一级――(校长室、教务处)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在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长期和近期教研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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