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学院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学校政绩观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推动作用,规范有序开展各学院政绩观建设督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督导促规范、以督导促提升、以督导促实效,引导各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切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促发展、惠师生上,为学校“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为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二、督导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性、全覆盖、常态化督导,全面掌握各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工作推进情况、成效亮点及存在不足,精准发现问题、深挖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推动各学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工作机制,校准政绩导向,破解发展难题,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师资队伍、学生管理、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学思想、查问题、抓整改、促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培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确保学校各项决策部署在各学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督导组织架构
成立学校政绩观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纪委书记及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推进全校各学院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