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根据安排,下面我与大家一起从四个方面交流下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一、什么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沿革
中央层面:
1.2018年8月,《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8号)
选择北京、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等12个省5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2.2019年10月,《关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明委〔2019〕5号)
在50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增加450个,总量扩大到500个县(市区);其中江西12个(安义县、浮梁县、湘东区、共青城、渝水区、余江区、瑞金市、寻乌县、泰和县、袁州区、东乡区、横峰县)
3.2020年6月,《关于扎实推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20〕10号)
4.2021年11月,《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厅字〔2021〕43号)
以全县域为整体,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由试点探索转为全面展开、由试点县(市区)向全国范围的县级行政区全面覆盖。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五有”标准,各县(市区)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辖乡镇(街道)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社区)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省级层面:
1.2018年12月,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62号)
省委决定18个县(市区)开展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其中九江市2个(共青城、庐山市)
2.2020年3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旅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宣发〔2020〕2号)
全省试点范围明确为三类县共33个县(市区),共青城市为一类县,庐山市为二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