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夯实资产数据基础,促进存量挖潜、配置优化、使用有效、处置规范,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号)、《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号)、《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财资〔2024〕号)等文件精神,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2.0》,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的通知》(湘财资函〔202〕号),对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和数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和数据治理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资产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
成 员: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资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二级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和数据治理工作。工作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资产领导任副组长,资产管理员任联络员,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具体落实资产清查和数据治理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数据负责。
二、工作目标
通过资产清查盘点,核清资产底数,核实资产使用状态,完善资产数据信息,保障资产的完整性,促进资产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通过资产数据治理,按照“一物一卡”原则,补充修正资产卡片信息,推动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促进数据收集与录入质量提升,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提升数据分析准确性,为资产管理融入零基预算改革,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