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深化法
治领域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的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指引,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坚持先立后破,大力推动法治领域改革纵深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决定》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
一系列新论断、新目标、新部署,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对法治与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作出
了新论断。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以全面深
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科学总结历史经验,
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
现代化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释了法治与深化
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必须在法治
轨道上深化改革。从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到进一步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每当党
和国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都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另一
方面,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对于党执政
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还是对于推进中国式
现代化,法治都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关键作用。
《决定》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同时,又给出了为什
么这么做的答案,即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两
个论断相互关联、相互呼应,深刻指出了依法治国和深化改
革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首次提出到 2029 年全面依法治国阶段性工作目标。党
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
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擘画了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逐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