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监督执法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DOCX 19.1 KB 3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08
— 内容预览 —

在全市监督执法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秋冬火灾事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换防检查、交叉执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换防检查、交叉执法”,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整改一批、罚款一批、查封一批、三停一批、拘留一批,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的持续高度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部门各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分组

 

每个大队由大队长带队,抽调2名本大队业务水平过硬、责任心强的消防监督干部参加,对被检大队进行“换防检查、交叉执法”。

 

三、交叉式检查执法的时间

 

从8月30日起至9月30日

 

四、检查重点

 

换防组要对被检大队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一遍,对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手册进行全面核查,坚持服从质量,未完成检查任务的,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工作方式和方法

 

(一)全面细致排查。各换防组要严格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的各项内容,采取日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查大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彻底查清、查全、查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隐患,每天日查和错时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6家,同时,推动当地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跟踪督办问效。针对换防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一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责令被检单位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下发法律文书,责令改正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直至结案,跟踪督办完成整个监督执法全过程并签字负责。

 

六、工作要求

 

— 以上为内容试读,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全文并下载 —

在全市监督执法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首页预览

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即可下载全文

开通会员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