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 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2 年修订版)
1 .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 下同) 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 .时间
2022 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 12 月集中开展,12 月 31日 前完成。
3 .对象
成立 6 个月以上( 2022 年 6 月 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 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 评估 2022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 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 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 标所列情况的) 。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 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5 .步骤
5.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 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 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 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5.2基层团委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