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01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及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考勤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审核和执行考勤制度。
02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岗位不同分为7小时或8小时。
第五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行政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7小时工作制)
2.保安、维修等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
03工作时间考勤打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使用考勤打卡系统进行打卡。
第七条因公外出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在考勤登记本上注明情况。
04请假制度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备案。
第九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各类请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05加班管理
第十条加班需提前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执行。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计算。
第十一条加班后,员工可申请补休或领取加班工资,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
06旷工与处罚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规定打卡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旷工处罚如下:
1.旷工半天:扣发当天工资。
2.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给予警告。
3.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07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因公出差、病假等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得到管理层的核准。
第十五条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员工享有带薪休假权利。
08考勤责任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指定兼职考勤员,负责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每月规定时间前上报考勤记录。
第十七条考勤员及部门主管应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09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