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调研报告

DOCX 45.5 KB 3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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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

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发挥

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税收入的规模不断扩

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近年来,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相继出台了加强“收

支两条线”管理等多项政策规定。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年

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征收、规范执收、应收尽收

的工作原则,全力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现状

(一)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征收方式。

我县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的总体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直接缴库和

集中汇缴两种方式,以信息系统为技术支撑,对非税收入收

缴进行了规范。

直接缴库是指执收单位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时,通过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向缴款人开具《XX 省非税收入收

款收据(银行代收)》,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票据将相关款项

按规定缴入国库。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征收或者收取非税

收入时,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向缴款人开具《XX 省

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并直接收取款项,按规定汇

 

总并填制《XX 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将所收

款项集中缴入财政部门规定账户。

目前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取消了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性

账户,重新开设财政汇缴专户,实行零余额管理,采取直接

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规范了非税收入的收缴行为。

(二)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收取非税收入时,仅向缴款人开具缴款

凭证,不直接收款,由缴款人到开户银行缴款,代收银行收

款后将所收资金按规定分别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的制度,具

体要求是“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部门监管”。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全部属于财政资金,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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