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研讨发言材料(习近平党建思想,政绩观):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
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近期我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四本教材,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再次深学细悟,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通报的正反典型案例反复揣摩,越学越感到“政绩观”三个字的分量,越学越感到纪委在“抓集中整治、促以上率下”上肩上的担子。下面,围绕会议主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打算。
一、从“根”上想清楚:正确政绩观是党性修养的试金石,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风向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并要求“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段话我反复读了十几遍。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十三个坚持”的系统阐述,再对照《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告诫,有三点体会特别深:
第一,政绩观偏差,根子是党性不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为什么有的干部一上任就想“另起炉灶”“翻烧饼”?为什么对前任留下的承诺、项目、债务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说到底是私心作祟——怕背包袱、怕担责任、怕干成了功劳算别人的。这种“新官不理旧账”,表面是工作方法问题,实质是政绩观跑偏、党性不纯,属于全面从严治党要纠的“风”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