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卫生对口帮扶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口扶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办〔*〕41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8〕171号)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以技术帮扶为主,不断提高对口帮扶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做到结好一个对子,培训一批人才,帮扶一批业务项目,服务一方群众,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二、实施原则
(一)分级负责,精心组织。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检查和评价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情况。各区卫生局、市直属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调配各项资源,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树立市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不分散行事,不各行其是。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支援单位要从受援地区居民医疗需求和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确保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单位条件状况,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让基层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技术帮扶为主。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特点,我市卫生系统对口帮扶工作必须坚持技术帮扶为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突出技术交流、人员培训、专科共建、巡回义诊等工作,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对口帮扶河源市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