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副局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交流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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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副局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交流研讨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民政工作是践行“为民造福”政绩观的前沿阵地,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解决急难愁盼作为首要任务;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做锦上添花的虚功;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少搞立竿见影、劳民伤财的显绩;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在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层治理、推进共同富裕中彰显民政担当。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对于我们担当使命、行稳致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下面,围绕本次研讨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为民造福”,努力做到做到政绩为民而树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正确的政绩,不应是建在纸面上的“空中楼阁”,也不应是仅供观赏的“形象工程”,更不应是掺杂水分的“数字泡沫”。联系民政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领导,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一是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关于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共同富裕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做到谋划工作体现人民立场、制定政策回应群众期盼、推进落实检验为民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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