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办文流程
工作需要或者领导授意
相关业务处室拟稿重新拟制
处室负责人核稿
市政府分管文字副秘书长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办公室分管文字副主任审核(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副秘书长以上领导签发副市长以上领导签发(给省政府的请示、报告,需市长或者主持工作的副市长签发)
文电室复核
符合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的不符合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的
登记、编号、确定份数
文印室缮印
文电室用印
公文交换站交换或者邮寄到受文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收文流程(下级来文)
下级单位主送市政府的公文
退文文电保密室签收、审核
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的不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的
登记、提出拟办意见
市领导批示
市相关部门承办(需承办单位提出意见的公文,加盖“市政府办公室限时章”,提出办理时限)相关业处室承办
对应业务处室催办并收集反馈意见
原批示领导审批
办结文件文电室归档
市政府办公室收文流程(上级来文)
按上级公文发放范围规定,分发到市相关部门
文电保密室登记市领导阅批市政府秘书长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市相关部门承办
反馈原批示市领导相关业务处室承办
办结文件交文电室归档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办理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