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两个结合”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两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两个结合”中处于主导地位,准确把握“两个结合”,首先要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笔者注意到在目前有关“两个结合”的讨论中,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注是一个相对薄弱甚至是被忽视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历史探索的时代表达
“两个结合”当今有规范的表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这一规范表述中的标准用法。然而,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自提出“第一个结合”之后,这个概念曾有多种表述。
关于“马克思主义”,人们有时也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列主义”的提法。“马列主义”,可以作“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简称,一般多在非正式场合、口语中使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两者的使用情况是不一样的。总体上,新中国成立前,我们使用“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频率差不多。比如在《毛泽东选集》中,两者的使用次数几乎相当。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使用频率明显高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比如收集新中国成立后著作的《毛泽东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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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卷就明显出现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的出现次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五六倍。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主义是更主流的用法。
关于“基本原理”,有时也使用“普遍真理”“普遍原理”的提法,还有用“基本原则”的。总体情况是,新中国成立前几乎全用“普遍真理”。比如,《毛泽东选集》中几乎没出现过“基本原理”的用法。新中国成立后,两者开始并用,但“普遍真理”还是多一些。改革开放后,“基本原理”的用法开始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文献中,基本不使用“普遍真理”。
对一些特殊用法也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