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乡村治理成果,纠治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减轻群众负担,不断提升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镇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群众酒席开支和人情负担不断减轻,移风易俗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今后一段时期,全镇上下要进一步咬定工作目标,驰而不息纠陋习树新风,力争再通过2-3年的努力,使镇域内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得到彻底根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显著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二、进一步明晰工作路径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移风易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XXX任组长,镇纪委书记XXX、组织委员XXX、宣传委员XXX、副镇长XXX任副组长,党政办、纪检办、党建办、乡村治理办、自然资源办、城管中队、凝成文明劝导协会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镇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支书记(村主任)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1名“两委”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健全信息员队伍,成立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推介力度。
(二)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支持出台约束性措施。鼓励各村(社区)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结合《婚丧喜庆事宜十条倡议》,鼓励各村依据村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人情歪风、厚葬薄养等进行治理,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