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预防“民转刑”案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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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预防“民转刑”案件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预防“民转刑”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整合各方面力量,着重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摸清全镇各类矛盾纠纷底数,及时评估纠纷风险,逐一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六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一)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主要包括婚姻关系变故、抚 养关系变动、两地分居、感情不和、婚嫁彩礼、赡养老人、遗产 继承、家庭暴力等易引发刑事命案的矛盾纠纷。

(二)邻里关系、宅基地纠纷。主要包括邻里采光、排水、 卫生、宅基地等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的矛盾纠纷。

(三)经济合同、债务劳资纠纷。主要包括民间经济往来、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等矛盾纠纷。

(四)当事人表现出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的纠纷。主要 包括涉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暴力倾向等人群的矛盾纠纷。

(五)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主要包括因山地、林地、土地、水利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其他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纠纷。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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