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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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的实践探索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为摸清此类问题的规律特点,研究破解对策,济宁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特点

  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融入各专项监督,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在省纪委监委提出的 5 个方面 20 项整治重点基础上,结合实际着力纠治“躺平”“中梗阻”等 6种行为。2021 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该类问题的件数和处理人数,分别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 79.87%、80.59%。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

  

一是查处对象多为镇村干部。2021 年、2022年、2023 年上半年,查处的镇街、村居干部占查处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干部人数分别为 73%、72.3%、76.1%,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反映出镇街、村居干部不正确履职的风险较大;另一方面说明监督执纪问责用力不均衡,对部门监管责任关注不够,以“双问责”压实“双责任”还有差距。

  

二是问题涉及的领域性及其阶段性特征明显。一直以来,“三资”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都比较突出。2021 年、2022 年上述领域查处问题数分别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5.3%、9.6%。

  

三是一些问题发现难、定性难、查处难并存。从历史发展看,过去一些明目张胆的作风问题日趋隐蔽,比如,以前表现比较明显的“耍官威、脸难看、事难办”少了,如今更多地表现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情还是不好办”。从问题形式看,一些问题花样翻新、隐形变异,比如,有的抓工作依赖于“专班推进”和“领导挂帅”,部门职责被“悬空”。从监督执纪实践看,针对“白头”文件过多过滥等一些新情况和“边界”问题,缺乏明确的界定和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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