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护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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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护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积极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北方旅游名城的总体战略部署,针对全市历年旅游高峰期间社会治安形势的规律特点,为加强火灾防控力度,切实做好此期间全市防火安全工作,全力遏制旅游景点、宾馆、旅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局《全市xx部门“百日护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指导,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清除旅游景点、宾馆、旅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深化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有效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支队成立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行动时间

 

2023年6月30日至10月10日。

 

四、工作任务

 

“百日护游”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旅游景点、宾馆、旅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是:

 

1.旅游景点;

 

2.宾馆、饭店等餐饮、住宿场所;

 

3.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等交通枢纽;

 

4.各类公共娱乐场所;

 

(一)消防监督执法任务

 

各地、监督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检查,凡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依法严厉查处,并督促整改:

 

1.未依法经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自动消防设施、防火防烟分区设置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

 

2.自动消防设施运行、防火分隔措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以及消火栓、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的;

 

3.自动消防设施未经过年度检测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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