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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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政策保障底线,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乡振领发〔202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应急救助机制,充分发挥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保障作用,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和帮扶,针对性解决经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后困难群众仍存在“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问题,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筑牢防返贫致贫政策保障防线,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作用,发挥好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形成防返贫致贫风险防控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聚焦防贫。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和帮扶,筑牢防返贫致贫底线。

(三)统筹资源,动态管理。

统筹各类帮扶救助资源,实行部门联控、资源共享、数据互通、综合判定、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动态清零,及时消除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救助对象

全州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救助对象分三类:

(一)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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