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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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效能化和社会化,根据《xx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建成覆盖各镇、办事处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考核范围

 

各镇、办事处,市应急委员会监测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打分标准

 

按照xx年度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率80%”的要求,对应急管理工作按8项内容100分制考核。

 

(一)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10分)

 

1.建立组织(5分)。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行政主要领导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建立有专门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能正常开展。

 

2.经费保障(5分)。镇、办事处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应急资金,配备应急所需的通讯工具、电脑、传真等办公设备。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0分)

 

1.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4分)。

 

2.加强预案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分级分类归档(3分)。

 

3.配合市应急办做好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3分)。

 

(三)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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